Re: [新聞]黃國昌直播2天抖內近30萬 劉世芳:非合法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6-02-09 10:23:40
這個其實要看個人身分
首先
黃國昌沒有公職
也還未參選
所以目前的直播斗內在性質上算做個人收入應該沒問題
除非
他用的是民眾黨主席的身分開直播
但用民眾黨主席的身分開直播的收入應該可以算是黨的收入
也無關他個人
但其實政治人物開直播斗內他又不是第一人
輪到他時民進黨才想起來要討論是不是合法
會不會太針對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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