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未成年女兒被男友「上了」還內射 氣憤母持高球桿痛毆遭判刑
自由電子報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媽媽發現年僅16歲女兒「小娟」(化名)遭未成年男友「阿強」」(化名)性侵
,甚至指控該少年是因分手不滿,把女兒帶到鐵皮屋性侵,並誆騙「處女膜破了會再長回
來」,憤而持高爾夫球桿毆打少年,還發文恫嚇少年別再騷擾,不然你家準備發生命案,
台中地院依傷害、誹謗各處4月徒刑、拘役50日。
中檢起訴指稱,「小娟」(化名)的母親2024年12月12日晚上8點,得知小娟和未成年的
男友「阿強」」(化名)發生性行為,打電話要求到家裡說明,小娟母親持高爾夫球桿毆
打阿強腰部及手臂,沒多久阿強離開後,當晚11點小娟再度打電話要阿強到家裡,阿強在
母親陪伴下到場。
小娟母親質問:「不是有答應我18歲之前不能發生性關係嗎?」,接著又持高爾夫球桿毆
打阿強胸部、背部、手臂、腳部等身體部位,阿強閃躲時頭部也被打傷,隔天凌晨警方獲
報前來處理,發現阿強軀幹及頭部多處鈍挫傷、雙下肢及左上肢多處鈍挫傷、咳血,阿強
和媽媽提告。
沒想到氣憤難耐的小娟母親,同年月22日使用女兒的IG帳號,發布有阿強大頭照的限時動
態,痛罵「垃圾小孩…強姦我女兒,畜生、騙女生說處女膜破了會再長回來、內射還說沒
關係…不要再騷擾我女兒,不然你家準備發生命案」
同時下午又使用女兒IG帳號,在阿強、女兒和另2位共同朋友的聊天群組內,發送「你們
如果要『阿強』命活長遠、長久一點,就不要讓他再跟我女兒有交集,要不然他們全家就
準備要喪命了」,阿強得知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小娟的母親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尚未與阿強達成和解或賠償,依成年人
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4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50
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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