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是針對陸配!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李貞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26-02-04 17:53:05
※ 引述 《todao (心裡有數)》 之銘言:
: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天(3日)出席「2026台北國際書展:在台灣閱讀香港」專區開幕茶

他強調:「雖然說目前去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無人完成,但依法就是要努力去放棄。
: 我們要強調,世界上有很多國家,包括墨西哥、阿根廷、宏都拉斯等,其憲法是不准國民

: 棄國籍的,所以這些國家的國民若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也無法放棄原國籍。當然,基於

: 國籍法》的緣故,也無法擔任我們的公職。」
:  
: 「所以我們的《國籍法》並不是針對中國大陸配偶,而是針對所有的國家,所有中華民國

: 民都一視同仁,如果只針對陸配有不同的規定,對其他的國民是不公平的,這是依法行政

: 」
這條就適用外國人或是無國籍人,
如果是外國人,關陸委會屁事。
如果是無國籍人,放棄哪個國籍。
現在黨援用法規都不看構成要件的嗎?
黨愛怎樣用就怎樣用。
要排除,去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呀,
不是最愛把憲法掛嘴邊。
第 10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
一、總統、副總統。
二、立法委員。
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
、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
四、特任、特派之人員。
五、各部政務次長。
六、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
七、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九、陸海空軍將官。
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
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滿十年後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還是黨選上就用黨的憲法,
先公告來看看黨憲法是怎樣。
至少也要公告對外生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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