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認識女大生隔天載回家性侵 1年半後挨告因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6-02-01 09:17:58
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認識女大生隔天載回家性侵 1年半後挨告因放過「1首歌」成鐵證
4.完整新聞內文:
餐飲業黃男與大學生甲女認識第2天,涉嫌在住處強行嘿咻,並在1年半後挨告,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指黃曾播放台語歌「愛情你比我想的閣較偉大」給甲女聽,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
期徒刑5年。
判決書指出,2021年11月12日上午,黃男經網路認識甲女,隔天騎機車前往三民區超商,
載她回左營住處房間後,涉嫌撫摸、舔吻胸部,進而性侵。2023年4月25日,甲女在大學
校區接受諮商與輔導中心個管員晤談,始透露此事。
警方接獲報案,傳喚黃男到案說明,製作筆錄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
起訴;黃男辯稱,案發當天沒有跟甲女見面,也未讓她進入住處,否認犯行。
地院法官調查,甲女提出兩造對話內容,及描述大樓外觀顏色、警衛室面積不大,及房間
擺設情形所繪製的環境圖,且黃男曾播放「茄子蛋」的歌曲「愛情你比我想的閣較偉大」
等證詞。
此外,甲女案發後不再與黃男見面或接觸,雙方亦無何怨隙仇恨,她並因此有輕度憂鬱症
,判處黃男有期徒刑5年,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判決
駁回,尚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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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328596
6.備註:
是從黃男的千千靜聽撥放紀錄裡面找到再跟時間去比對嗎?這種證據應該沒這麼好找
畢竟都過一年多了,只能說要及早報案阿,不要拖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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