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isVol (他的體積)
2026-01-31 10:32:12從美國Woke開始推各種政治正確開始
就發明了一種「人權」
叫做「不能讓我感覺不舒服權」
好像自己的情緒跟感受是他人的責任
別人有義務提供情緒價值
如果別人有求於你,那當然沒問題
像是商家為了讓消費者掏錢
政治人物為了讓選民支持
追求者為了讓被追者接受交往
但是,一般平等的人之間
根本不存在提供情緒價值的義務
就跟「尊敬」一樣
是一種要努力贏得的東西
不是天生就應該有的人權
是不是很多人都誤會了
以為自己的情緒是別人的義務
別人讓自己不舒服就是別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