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Cheap談圖利罪影片內容謬誤??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26-01-25 11:33:55
Cheap談圖利罪影片內容謬誤??
Cheap在得罪雷虎科技之後又發了一則談圖利罪的影片:
"美國遊說制度=合法貪汙? 在台灣遊說..會被關嗎? 為何美國沒有「圖利罪」"
https://i.meee.com.tw/v8gkgu3.jpg
內容談圖利罪卻拿鄭文燦當例子,還提到"給予了超越常規的容積獎勵"。
首先,鄭文燦被起訴的罪名當中"沒有圖利罪"。
1130827被告鄭○○等涉犯貪污等案件起訴說明新聞稿
https://www.tyc.moj.gov.tw/294079/294166/294168/1207092/post
內容完全沒提到"圖利"兩個字。
因為當時桃園變更土地規畫之後還要送行政院核定,但是中央一直拖延,
而圖利罪是結果犯,亦即要有圖利的結果,才會成立犯罪。
然後鄭文燦事情沒辦成而把錢退回去,也沒有讓對方真的獲利,故不成立圖利罪。
最後只以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起訴。
所以Cheap用鄭文燦當圖利的例子就錯啦。
反觀真正有圖利罪且涉及容積獎勵的是柯文哲耶,同樣看一下檢方起訴的罪名: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5 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
及同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4 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
比較一下:
鄭文燦不違背職務收賄,無圖利。
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有圖利。
那麼Cheap要談圖利罪,應該拿柯文哲的案子來講,怎麼對其隻字不提呢?
Cheap本身沒有法律專業,文案可能也是別人寫的,應該也沒找律師審稿,
看似呼應柯文哲所提的"圖利除罪化",但又不敢直接引用柯文哲的案子,
最後影片內容就搞得四不像,甚至會誤導一般民眾對法律及案情的認知。
誠心建議Cheap大大還是回歸歷史說書本業,有時間仍繼續關注交通安全。
涉及法律問題的東西,還是謹慎一點。
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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