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犯罪越來越誇張
被消失 被墜樓 連討薪也會被殺害
司法體系壟斷了檯面上對民間糾紛的仲裁權
可是卻沒有好好判案
還對重刑犯頻頻判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裁決
實在讓人懷疑在台灣循司法途徑真的能討到公道?
還是司法體系的人根本完全不在乎判決公不公正?
沒有任何單位可以質疑司法的公正性?
一個對重刑犯輕判的判決
不僅再次踐踏受害者與納稅人的尊嚴
也是再一次的向社會上其他潛在的犯罪者演示犯法的後果就是這樣輕如鴻毛
讓更多犯罪者肆無忌憚
讓更多納稅人活在未知的風險之中
而討不到公道的被害者是不是就活該倒楣?
到底誰能救救司法體系的羞恥心?
有沒有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