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飲茶啦。
現在10點,我一個人在熱炒店喝酒
剛剛滑 IG 又看到布瑪發了一張全家出國旅遊的照片
那個額頭高到不行的矮子竟然站在 C 位,穿著我送不起的名牌襯衫。
眼淚差點掉進生啤酒裡
各位鄉民幫我評評理,我輸在哪?
論資歷: 我是布瑪的首任正宮
論長相: 雖然我臉上有疤,但我身高 183,沒禿頭
論產值: 我好歹打過職棒,有一技之長,自食其力
結果勒? 布瑪選了一個曾經想殺了她、把她男友炸死在坑裡的殺人犯
那個達爾, 第一次見面叫手下種栽培人炸我, 第二次見面在納美克星
各種偷雞摸狗, 第三次見面直接住進我女友家
然後這傢伙一輩子沒投過履歷、沒刷過存摺, 每天只會在家裡
「哈、哈、哈」噴氣弄壞裝修, 不然就是出門被打成殘廢回來
這世界還有公道嗎? 是不是現在正妹都喜歡這種「沒工作、沒禮貌、
整天家暴重力室、還會禿頭」的傲嬌尼特?
難道我表現得太像正常人,反而是我的錯 有沒有堂堂職棒強打者
輸給一個連22K 都賺不到的外星寄生蟲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