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看診爆衝突!刺青名師詢問多久會死 馬偕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1-22 21:36:28
※ 引述《rpg (no1smkimo)》之銘言:
: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 馬偕醫院淡水院區驚傳醫療暴力,19日刺青名師李耀鳴(54歲)就診時,
: 先詢問:「人工血管要裝多久?」,宋醫師(40歲)則回:「裝到死!」,
: 李耀鳴又問:「那我多久會死?」,宋醫師又回:「快了!」,
: 引發李耀鳴不滿情緒,隨即一拳擊中對方左胸;事後宋醫師前往淡水分局報案,
: 警方將通知李耀鳴到案說明,全案將依傷害、強制及醫療法等罪嫌函送法辦。
從表面上的理解來看,要連結起來的時候,反而會給人古怪的感覺
既然都說「口腔癌末期」,言下之意不管是哪種癌症,這時早就對生命的存續有影響了,
還強求苟活是有必要嗎?
對世界眷戀之深,能做到這個程度,這未免太可怕了...
況且稍微查了資料,李耀鳴才剛在一一四年八月被判刑
當時還有附帶緩刑諭知
而歷經這件事之後,只怕到時這個緩刑要被撤銷(按《刑法》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一項,屬
於「得撤銷」之範圍,法官對此可有保留的餘地)
只是就當時的刑度來說,對他來講根本不痛不癢吧...
按:台北地院一一四年度審簡字第一五七一號刑事判決(原為一一四年度審易字第一五一
五號)
【主文】
趙偉良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李耀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犯罪事實】(雙方都認罪)
趙偉良、李耀鳴為甥舅關係,惟雙方素有糾紛,詎分別為下列犯行:
(一)趙偉良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十四日二十一時許,前往李耀鳴所開設、位於臺北市……
之刺青店借錢不成,遭李耀銘要求離去後,心有不甘,竟基於恐嚇、毀損之犯意,於五分
鐘後手持滅火器至李耀鳴所開設、位於臺北市……之小籠包店內,將滅火器重壓在放置於
桌上李耀鳴所有、價值約新臺幣(下同)一萬五千元之OPPO Reno5 Pro手機上,並將點燃
中之香菸放置於該手機上燒灼,致令該手機螢幕玻璃碎裂而不堪使用,趙偉良復向在場員
工恫稱:「跟我舅舅講,叫我舅舅小心點」等語,致李耀銘聞之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
全。
(二)趙偉良復基於恐嚇、傷害之犯意,於同日二十一時十六分許,戴金屬手指虎(未扣案
,無證據證明為管制刀械)前往上指小籠包店內鬧事,李耀鳴不忿,基於恐嚇之犯意,手
持小籠包竹架欲毆打趙偉良,趙偉良見狀當即轉身逃離,雙方一路追逐至峨嵋街一帶,期
間趙偉良除不斷撿拾垃圾丟擲李耀鳴外,並持路旁展示貨架砸向李耀鳴左小腿,使李耀鳴
受有左小腿挫傷之傷害。
(三)趙偉良又基於恐嚇之犯意,再於同日二十一時三十分許前往上開刺青店挑釁,李耀鳴
不忿,基於傷害、恐嚇之犯意,除持甩棍毆打趙偉良頭部,致趙偉良受有頭枕部約一公分
撕裂傷、右側頭顳部約三公分撕裂傷之傷害外,並揚言:「操你媽的,你再來就把你腳打
斷」等語,雙方一路追逐至臺北市某處前僵持,趙偉良亦不甘示弱,基於恐嚇之犯意,手
持長約四十公分之尖銳鐵器,揚言欲殺死李耀鳴,以及開槍打死李耀鳴,以此加害生命、
身體之事恐嚇李耀鳴,致生危害於安全。嗣經警到場處理,並調閱路口監視錄影器影像,
始查悉上情。
不能求長長久久,但求活得有意義即足矣
這種行為真的沒道理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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