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一少女打「回憶砲」 吃醋前男友與妹子

作者: tendency0814 (從心來過)   2026-01-22 12:15:35
這新聞就是一個底層社會的悲哀呀...
判決書:
被害者的口述:
被告是我前男友,因為被告的表哥家在我家對面開碗糕攤,他們收攤後會在那邊聊天,我
和被告因此在112年6月份認識,然後大概交往4個月分手。我有跟被告說過我的生日,而
且在一起時我讀高一,他當然知道我的實際年齡。113年5月12日19時快20時的時候,被告
傳訊息跟我說要見我,我們約在科工南舘見面,見面後他說想打砲,我有拒絕幾次,他一
直說他要,因為我清楚他的個性,如果太強硬拒絕他,他會很生氣,所以我有妥協,跟他
說好,然後我們就去本案旅館901房發生兩次性行為,第一次是合意的,第一次性行為後
被告先睡著了,我趁他睡著翻他手機就看到他跟其他女生曖昧的聊天紀錄,我就把衣服穿
一穿,下樓拿安全帽上樓給他,他知道我發現他的聊天紀錄,在我拿安全帽給他的時候就
把我拉進房間,我們開始爭執,後面他就開始直接扯我的衣服、褲子,褲子就被他脫掉了
,他想要直接硬上我,我就跟他說我不想活了,你要嘛就拿小用(槍)把我打死,他聽到
句話開始直接死命掐我脖子,因為我不能呼吸要反抗,就用手推他脖子,他就開始打我,
說我要掐他脖子,他開始用手打我的臉,揍我的臉,踹我的肚子,推我的頭去撞牆,拉我
頭髮,他打了大概快十分鐘,又繼續打我,再把我摔到地上才停下來,我不敢走,我躺在
床上,他又來扯我的衣服,用眼神表示叫我脫掉,我不敢不脫,然後我就把衣服脫掉了,
變成全裸的狀態,他就直接把性器插入我的陰道,抽插沒幾下,他就叫我換體位,換我在
上面自己動,我在上面自己動的時候,他有軟掉三、四次,然後他就要求我要讓他肛交,
我說不要,他就直接把手指插入我的肛門裡面抽插約兩秒,然後一直說要從後面,有嘗試
用性器進入我的肛門,但失敗,他就把我帶到淋浴間,用沐浴乳潤滑我的肛門,再嘗試用
性器進入我的肛門,但還是進不去,他就有用手指持續抽插我的肛門三、四次,接著繼續
嘗試肛交,最後才放棄肛交,回房間床上改插陰道,抽插大概十幾分鐘,他還是會一直軟
掉,他就叫我幫他口交,這樣的過程大概重複四、五次,後面我真的很累,我就跟他提議
說,不然我幫你打出來?他就同意,然後我幫他打手搶快十分鐘,他後來可能覺得不舒服
就自己打,到快射的時候,他就叫我自己上去動,然後他就內射在我的陰道裡面,從頭到
尾都沒有使用保險套,結束之後我們就洗澡、穿衣服離開旅館,這次我不敢反抗,也不敢
做出任何不滿的表情,因為我怕被打,所以就又跟他發生一次關係,但我是不想的等語
證人(被害者媽媽的雇主):
女媽媽B女是我的員工,B女是菲律賓人,語言方面有些溝通的問題,她一天兼職3份工作
,A女的爸爸失智,被害人平時有事時,常常第一時間都是找我跟我老婆幫她處理。我在
113年5月13日接到A女打電話跟我說,她問我14時能不能去她家,她有很重要的事要跟我
說,我問她媽媽在不在家,她說在,我14時有空時就過去她家,當時B女在客廳沒有跟著
進房間,她一開始用頭髮遮住眼睛,後來撥開頭髮,我才看到她眼睛的瘀青,身上的傷,
頭先也用衣服遮住,後來才給我看。我問她發生甚麼事,他說被性侵、強暴、毆打到全身
都是傷,我就說要去驗傷,我問她有沒有跟媽媽講,她說沒有、不想讓媽媽知道,因為她
被打到瘀青、臉腫起來、手跟腳都是瘀青,她問我要怎麼辦、怎麼處理,A女本來不想去
驗傷,她怕對方知道事情後會去打她或是騷擾她家人,因為她爸爸是輕度失智,後來我說
服A女、帶她去聖功醫院驗傷,醫生跟我說驗傷要A女父母陪同,且他們醫院無法驗性侵的
傷、要通報婦幼隊,所以就轉診到高醫,後續就由她媽媽陪同,我就離開了
簡單說,就被害者家庭功能本身就有很大的問題,媽媽溝通不行又忙工作,
父親輕度失智,所以估計也管不了事情。所以就交友不慎,來往了個8+9還帶槍的。
所以不敢反抗任人宰割,自己也是個價值觀需要糾正的小孩子而已。
所以也不是要替被害者辯駁,但就是真的是性侵受害者。
被打的傷痕是假不了的。加害者也是已經成年了。
只能說很慘。
※ 引述《ha3810996 (微八嘎囧)》之銘言:
: 高一少女打「回憶砲」 吃醋前男友與妹子曖昧遭揍被硬上
: ☆自由電子報
: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15歲少女小青(化名)和蔡姓男友分手後,兩人相約打「回憶
: 砲」後,蔡男處於「聖人模式」,小青翻看蔡男的手機,發現他和其他妹子的曖昧訊息,
: 小青不爽打算離開摩鐵,被蔡男查覺後,兩人發生口角,蔡男動手狂打小青,還逼她脫光
: 衣服後硬上,小青受辱後向親友求援,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蔡男徒刑4年6月。
: 判決指出,小青家對面的碗糕店是蔡男表哥家開的,表哥收攤時,蔡男有時候會到攤裡找
: 表哥聊天,幾次下來,也順勢認識小青,但兩人交往不到半年就分手。蔡男和小青雖然分
: 手後,但偶而還會有連絡,2024年5月12日,兩人相約見面時,蔡男提議去摩鐵打炮「回
: 憶」一下過往的甜蜜,小青擔心惹怒情緒控管能力不佳的蔡男,於是只好勉強同意。
: 兩人在摩鐵發生性行為後,蔡男處於「聖人模式」的半昏迷狀態,小青拿他的手機出來翻
: 看,發現蔡男和其他妹子的曖昧訊息,小青不爽,認為蔡男都有喜歡的對象幹麻又來糾纏
: 她,於是決定不告而別離開摩鐵,但蔡男發現後,兩人為此大吵一架,蔡男情緒失控,開
: 始狂打小青,甚至逼迫她再發生一次性行為。
: 蔡男逞完獸行後騎車載小青回家,小青擔心被媽媽查覺臉上的傷,跑到朋友店裡暗自哭泣
: ,直到朋友收店後才回家,躲在房裡的小青,最後還是按捺不住受創的心靈向親友訴苦,
: 媽媽得知此事後趕緊帶她去醫院驗傷、報警。
: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蔡男坦承與小青發生性行為,也承認自己有出手毆打小青,但否認
: 性侵,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不採信蔡男說詞,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
: 月,可上訴。
: https://news.ltn.com.tw/news/Kaohsiung/breakingnews/531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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