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zan (僅供參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曾羿翔
: 3.完整新聞標題:
: 新竹人妻病倒躺床 夫掀棉被性侵!她崩潰:進行愛情動作片的行為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竹一名擔任廚師的男子為了取回與妻子分居期間孩子的衣物,去年3月返回妻住處時
,
: 竟在妻子身體不適、躺床休息時,強行對她進行性侵。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男
子
: 違反配偶性自主,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
: 返家取衣物竟性侵妻子
: 判決指出,案發當日傍晚,該名男子前往妻子新竹東區的住處,原本是要拿取孩子的換
洗
: 衣物。當時妻子因頭暈、四肢無力躺在臥室床上休息。男子進入房間後,先是隔著衣物
撫
: 摸妻子的腰部、腿部,隨後掀開被子,撫觸她胸部及下體位置。
: 儘管妻子當場口頭拒絕並試圖以手推擠、以腳阻擋,男子不顧反抗依然繼續,甚至以手
指
: 侵犯妻子,接著進一步強行實施性交。妻子指控,我們雙方有點拉扯,我叫他停止動作
,
: 但他就用手進行一些類似那種愛情動作片看到的行為,撫摸我的身體。妻子隔日依程序
進
: 行性侵案件驗傷,左手多根手指出現腫脹等外觀異常。
: 被告辯稱是夫妻「熟悉行為」
: 男子到庭後否認自己有違反妻子意願,辯稱兩人為夫妻,過去也曾有肢體拉扯等行為,
認
: 為這是雙方熟悉行為,且當時曾與妻子有親吻互動,因此不認為是強制性侵。辯護人也
提
: 出,妻子在案發後讓男子離開,且兩人之後仍有聯繫,主張這些行為不符一般性侵案件
特
: 徵。
: 法官認定性自主不可因婚姻消失
: 法官審查過程中指出,雖然雙方為夫妻,但性自主權屬於基本人權,絕不因婚姻關係存
在
: 而消失。法院調查中查獲夫妻間於案發前後的通訊紀錄,發現雙方曾就外遇、扶養費等
話
: 題激烈爭執,互動不和,顯示案發時雙方並無和諧情境可言。此外,妻子於通訊中曾多
次
: 質問男子案發當下的行為是否屬於硬來,態度堅定拒絕,非燈號性允許。法官認為,男
子
: 在對方明確制止下仍持續性行為,足以違反另一半意願。
: 判決結果
: 法院綜合考量事證與雙方互動紀錄後認定,被告犯下強制性交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
年2
: 月。法官並指出,婚姻不能成為侵害身體自主的免責理由,被告過去已有刑事前科且緩
刑
: 尚未解除,犯後態度欠佳,亦為量刑因素之一。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120/3104599.htm
: 6.備註:
: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4 年度侵訴字第 44 號刑事判決
: 裁判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16 日
: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
: 自述現為廚師,與告訴人育有4名未成年子女、勉持之家庭經濟狀況及大專畢業之教育
程
: 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確定嗎?不上訴?
我不知道妻子已病倒。
但是回家看到妻子躺在床上
用魅惑的眼神跟口吻重複說著幾句話
我藥~我藥~我藥~
然後我就讓他要了~
事後想想不對勁
誰不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