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軍購機密資料攜出會議室 黃國昌遭綠營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調)   2026-01-20 10:58:13
軍購機密資料攜出會議室 黃國昌遭綠營告發違反《國安法》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昨天召開軍購機密會議,由國防部長顧
立雄報告「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規劃執行案項」,會議結束後,
進黨立委沈伯洋、林楚茵第一時間在臉書踢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私自夾帶會中機密資料
離場,所幸被即時追回。黃在稍後在臉書回應,發生攜帶資料離場前後不到30秒,還被刻
意抹黑,「真的是省省吧!」對此,北市中正萬華區議員參選人「台派戰鬥雞」張銘祐與
律師詹晉鑒今一早就到北檢按鈴告發黃違反《國安法》,請北檢盡速偵辦。
民進黨參選北市萬華中正區議員的「台派戰鬥雞」張銘祐(左)律師詹晉鑒(右)到北檢按鈴
控告黃國昌將機密文件帶出會議室涉違反《國安法》。張欽攝
張銘祐表示,軍購會議涉及國防部署、戰略能量及對外軍事合作,依法屬於高度機密事項
,任何一絲鬆動都可能對台灣整體安全造成不可回復的風險,立法院為國家最高民意機關
,應自我約束,嚴格守法,而非成為破口。
張銘祐還表示,《立法院議事規則》第50條明文規定,秘密會議的紀錄與決議,立委、列
席人員及立院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洩漏,若須對外發布新聞,也須經院長核定,另
依規則52條規定,立委若違反50條規定,應付紀律委員會議處,情節重大者可能涉及刑事
責任。
律師詹晉鑒表示,本案非單純程序疏失,而是涉及「是否違法持有、攜出、接觸國防機密
資料」的重大法律問題,依法有必要由司法機關介入釐清事實、確認責任歸屬,即便資料
最終「有追回」,也不代表過程本身不構成違法,社會不能因結果幸運,就忽視行為本身
的嚴重性。詹還說,就算不是故意,而是不小心的過失,都一樣觸法。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將機密資料攜出委員會,遭綠營北市議員參選人告發。翻攝自黃國昌辦
公室影片
張銘祐接著說,國防沒有顏色,國安不容試探,任何政黨、政治人物都不應以政治攻防,
個人行動凌駕於制度與國家安全之上,告發不是要製造對立,而是向社會宣示,台灣民主
必須建立在國家安全與法治的共同尊嚴上。張最後呼籲,立院應全面檢討秘密會議與監督
機制,杜絕任何再次發生攜出機密資料的可能,也請社會大眾關注,讓破壞制度的人無法
躲在政治口號之後逃避責任。
壹蘋
https://news.nextapple.com/politics/20260120/62308AB363233341D82BA07C52C15ECE
備註
又多一個可以開搜索票的理由了
然後先羈押再說
證據慢慢從D槽找
反正就柯文哲全餐再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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