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停砍公教年金法案 民進黨團今赴司法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1-19 13:46:27
※ 引述《tamama000 (GrandFatHouse崇皇肥肥)》之銘言:
: ※ 引述《pm2001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之銘言:
: : 記者唐筱恬/台北即時報導
: :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攸關年金停砍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
: : 退撫條例」部分條文,總統賴清德於去年底公告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
: : 開記者會表示,民進黨團認為違憲,因此向大法官提出暫時處分及釋憲。隨後民進黨團幹
: : 部與律師前往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
: : 6.備註:
: : 問就是違憲
: 這不可能違憲
: 法律是講求邏輯的嚴謹思維
: 當初是說財政怎樣之類的雞巴
: 所以發錢本身不違憲
: 反之依然
: 現在只是還原法律狀態
: 如果這個判違憲
: 那麼砍年金釋憲也會失效
: 因為這個是合法的東西
: 不能是單行道
: 一個違憲 先前的當然也是違憲
可是問題是在「心證」,一開始先這樣說,只怕下錯判斷...
且釋字第七八二號已云:
「至未來立法者如為提供年輕人較多工作機會而擴大限制範圍,而將全部私立學校或私人
機構之職務均予納入,或為促進中高齡者再就業,改採比例停發而非全部停發以緩和不
利差別待遇之程度,或採取其他適當手段,立法者固有一定形成空間,然仍應符合平等
原則,自屬當然。」
(理由第一百三十四段參照)
同時,最高行政法院一零九年度年上字第三零八號併指明:
行政法院對於審理中之訴訟事件,在訴訟之程序標的所依據之法律,已經司法院大法官之
憲法解釋或由憲法法庭裁判宣告為違憲並立即失效者,即應依憲法解釋或憲法法庭裁判意
旨而為裁判,方足以落實憲法解釋或憲法法庭裁判之意旨,並使人民權利或法律上利益獲
得有效救濟,貫徹憲法法治國原則。
所以如果影響到進行中的訴訟(相信目前是沒有,最後一件應該是關中溢領案),到時相
關不會還要耗費心力,這很不方便
只是上路到現在還沒滿一個月,因此潛在的危害應該是很小,暫時不足以掛齒
可是仍需要擔心滾雪球效應發酵,到時更難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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