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一句「有種你就摸」遭拉巷弄激戰!女事

作者: razan (僅供參考)   2026-01-17 22:53:16
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羅喬薰
3.完整新聞標題:
一句「有種你就摸」遭拉巷弄激戰!女事後怒告性侵 男子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一名黎姓男子被控在任職的酒吧外巷弄性侵女同事,更在錄音中坦承「我有做出好
像要強姦的動作」。然而,全案經高雄地院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女方證詞有瑕
疵、錄音內容是在壓力下產生。經過兩次審判,最終判定黎男無罪。
根據一審判決書內容,2022年6月19日凌晨,兩人在酒吧門口聊天,女方指控,黎男趁著
酒意詢問能不能觸摸胸部,她以開玩笑口吻回應「摸啊摸啊,有種你就摸啊」。隨後遭黎
男帶往旁邊小巷,並利用體型優勢強吻、口交,接著將她轉身面牆強制性交得逞。
錄音曝光!黎男認「好像要強姦」獲判無罪
事後女方男友要求談判,當下黎男簽了一張80萬元的本票及和解書,更錄音承認罪行。檢
方依據甲女指訴、和解書及現場錄音,依強制性交罪嫌將黎男起訴。
不過法官勘驗錄音檔時發現,女子男友楊男語氣強硬,不斷以「是不是」、「有沒有坦承
」逼問,甚至在黎男辯解時多次辱罵,黎男才吐出「我有做出好像要強姦的動作」等語。
法院認為,黎男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並表示當時是因為甲女半開玩笑說「有種你就摸啊
」,才會發生後續行為。加上黎男當時已婚,楊男曾放話「若不簽和解書,就把事情告訴
黎妻」。黎男可能因為害怕毀掉婚姻,才同意賠償。
證詞漏洞多 二審維持無罪定讞
女方證詞也存在多處矛盾,她在報案時稱被「強拉」入巷,法庭上又改口是「受邀」進入
。且女子自認酒量極好、意識清楚,當晚只飲下1至2瓶啤酒,若有掙扎,喝醉的黎男能否
單獨完成口交與性交,存在合理懷疑。且和解書是誰準備、誰負責翻譯(黎男中文程度不
佳)等細節,相關證人說法完全對不起來。因此二審以證據不足,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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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14 年度侵上訴字第 73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14 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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