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香港警察是否違反比例原則不先以奪刀為主?

作者: a40494 (田埂牧者)   2026-01-16 00:42:21
這就不得不提到先前弄死入室行竊的那個例子
台灣法律界大多都是以防衛過當為理由作為有罪的依據
台灣的法律界大多都認為防衛行為需要做到一個程度就得停止
如果超過就屬防衛過當
看似合理,但有個最大的盲點
要做到這種「停止」,通常是需要經過高度訓練的人才有辦法做到
只要是個人,面對生命上的威脅
腦袋一熱那只有一個念頭,那就是「除掉威脅」
只有受過反覆戰鬥訓練的軍事或準軍事人員才會有那種踩煞車的能力
什麼「冷靜」、「因為對方已經呈現痛苦狀態所以應該要停手」
對一般老百姓來說那都是後話了
既然如此
這些超乎常人的能力為什麼可以被加諸在一般百姓遭遇生命威脅時之上呢?
台灣法律界是否有人思考到這塊?
※ 引述《autokey (該起床啦)》之銘言:
: 我看社群媒體才知道
: 香港警察開槍殺了一個拿刀脅持民眾的男子
: 人數上警察三人占優勢
: 對方雖然持有刀子
: 為何香港警察不以人數上的優勢而使用警棍
: 或是徒手奪刀等手段制服持刀男子
: 而是開槍擊斃對方呢?
: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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