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26-01-15 23:21:09※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引述《tiger911 (胖虎)》之銘言:
: : 記者蘇靖宸/台北報導
: : 針對國防部軍備局對外採購子彈案爭議,國民黨立委馬文君今(15日)指出,軍備局去年
: : 底決標一項包括9公厘手槍彈藥的標案,該案共採購350萬發、採購金額4550萬元,由「台
: : 灣禾亞國際有限公司」得標,但該公司成立至今先前主要從事菸酒、食品及五金零售批發
: : ,至今未投標過任何政府標案。對此,國防部回應,子彈屬管制性物品,國內廠商無產製
: : 能力,國防部依法辦理公開辦理招標,而近10年同類購案廠商資格須有營業項目具備槍砲
: : 彈藥刀械輸出入業的等3項證明。
: 這只能說,要國防部確實回應,恐怕太難
: 首先:
: 馬立委質問的是「公司是否適格」,但澄清內容卻導向「招標過程」,對於資格部分卻三
: 緘其口
: 看來準是在想著,台灣境內根本沒有根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可以合格從事這門
: 生意的「軍火商」,所以才會選擇退而求其次吧...
既然要招標 招標後也是向國外購買 給這個人頭公司賺一手
(不要跟我說這不是人頭公司)
那乾脆直接軍方成立自己人成立的白手套“民間公司"
向海外採購就可以了 既不用擔心被抽佣過多 也不用擔心公司倒了
或是出問題找不到人負責
簡單講就是陸委會 跟 海基會的模式
你今天拿幾億的軍火招標 然後一間突然冒出來沒有任何過往經驗的小吃店
就得標 然後說他有能力弄到軍火....
啊 幹 這要嘛對方是詐騙集團 要嘛你跟那詐騙集團是一伙的
沒第三種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