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光復鄉長林清水聲押禁見!堰塞湖

作者: hurtmind (智障!)   2026-01-15 10:35:05
政府不一定能控制法官,但是百分百可以指揮檢察官政治辦案。
就是真他媽的莫名其妙。
馬鞍山通報三個鄉12個里8000多人
只有離湖最近的幾個村有全數撤離
其餘地區都是垂直撤離為主
區公所或者地方有的會去逐戶確認有沒有獨居老人,但中央發布的命令叫做垂直避難
垂直避難就是不用強制帶離住所,只要通知居民往二樓移動就好,現在變成鄉長要保證所
有人一定要被通知到?一定要移動到二樓?有人聽不到或者聽到但是覺得沒什麼事不移動
怎麼辦?
通知第一關是內政部發的細胞簡訊,區公所的通知方式當然沒法用法律規定,辦公室廣播
,開車廣播,逐戶敲門大喊,這都是依照地區自行判斷,你怎麼說有人沒被通知到就把法
律責任怪到一個人身上?
區公所的名冊名單當然可能有錯誤,實際災害來時可能有人很緊張拼命宣傳,可能有人例
行公事廣播了事,如果因為行政不夠積極作為就要起訴押起來,那內政部只觀察不一樣是
不積極作為。
很明顯除了最近的幾個村莊以外,大部分地區都覺得應該只是普通淹水沒有很緊張,誰來
了在走都好,這是各種因素造成的不夠緊張狀態,但是現在變成行政院長一句話全部責任
壓到一個民選小公務員身上。
這是民主國家,還是東廠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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