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狠殺鄰夫婦!3法官「一致判死」原因曝 

作者: wellwed (ggwp)   2026-01-15 09:59:25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狠殺鄰夫婦!3法官「一致判死」原因曝 兇殘無悔意沒教化可能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男子吳龍滿只因覺得樓上鄰居很吵,就殘忍殺害鄰居夫妻,留下兩個年幼孩子,高雄
高分院二審審理後,法官最終以一致意見維持死刑原判。這份判決書中,特別針對外界長
期爭論的「死刑存廢」問題提出少見而直接的法律觀點,法官在字裡行間揭露審判者在面
對重大命案時的掙扎,也點破社會上許多被簡化甚至扭曲的死刑論述。
合議庭在判決指出,台灣的死刑爭議已伴隨司法多年,背後混合宗教、倫理、心理、社會
與價值信念等因素,各方意見往往難以互相說服。法官坦言,這些爭論本質上屬於「立法
問題」,不是法庭能決定的範圍,但當命案發生、被告站上被告席時,法院沒有迴避空間
,仍必須依照證據與法律決定該不該判死,這種情況對任何審判者都是壓力與考驗。
法官也是人 但量刑不能被個人信念左右
高分院也在判決中直言,法官也是人,脫下法袍後對死刑制度的個人立場各自不同,但在
個案審判中,必須盡最大可能排除個人價值觀影響,避免因自身信念導致量刑偏差。判決
引用憲法法庭意旨指出,死刑判決必須「合議庭一致」,因此每一位法官的態度都至關重
要,審判標準更需建立在「罪刑相當」而非「個人信仰」。判決也明確指出,「死刑的存
在,是提醒法官慎用,而不是讓法官拒用」,並反駁坊間「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
」的偏頗說法,強調「情節最重大」是一個法律上的量刑標準,而不是用來與未來可能更
恐怖犯罪做比較的浮動概念。
針對長期以來「國家殺人」與「怕誤判不能判死」等質疑,判決書也提出明確回應。法官
強調,被告殺人與法院依法判決死刑是兩件本質不同的事,不應混為一談。至於誤判風險
,判決認為,若真因害怕誤判而拒絕判死刑,那麼邏輯上應該從一開始就判無罪,而不是
一邊認定被告殺人罪成立、一邊又因害怕出錯而迴避死刑,這種論法反而是「倒果為因」

「教化可能性」 常被過度浪漫化
此外,判決也點出「教化可能性」常被過度浪漫化。法院認為,殺人罪本質上侵害生命法
益,是最嚴重的犯罪之一,不能僅靠一句空泛的「仍可教化」就當作免死理由。若法院都
無法具體判斷被告未來是否能改變,僅靠長期監禁也未必能消弭其危險性。本案中,法院
認定吳龍滿犯行殘忍、動機冷漠、侵害法益重大,再犯風險高,已不具再社會化可能,因
此死刑在本案中是「無可替代的最後手段」。
判決最後強調,法院完全理解並尊重所有反對死刑的立場,也正因為存在大量反死刑意見
,法官在量刑過程中必須更謹慎。但在多次評議後,合議庭仍以一致結論認為本案情節最
為重大、危險性極高,依法應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以示警惕。
事件發生在2023年9月15日上午7點多,居住在高雄苓雅區某大樓13樓的吳龍滿,覺得14樓
羅男夫妻一家長期發出噪音,拿出預先買好的水果刀從逃生梯上樓,當時,羅男的妻子蔡
女正要帶2名兒子出門上學,吳龍滿上樓後直接闖入屋裡,當著2名男童面前,持刀朝蔡女
胸、腹、背、手臂等處砍殺5刀,又走進主臥室,將正在睡覺的羅男刺砍胸、肩、手臂、
大腿等處共8刀,刺擊過程中有還有扭轉刀械情形,下手相當兇殘,導致蔡女、羅男傷重
當場死亡,而兩個可憐的孩子目擊雙親被殺,至今仍走不出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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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114/3101082.htm
6.備註:
高雄高分院算是近年判死刑最積極的高院
但問題是最高法院不願意判阿 敵は本能寺にあり
這次判決書感覺除了寫給民眾看 也是給最高院看
2度攔路姦殺馬籍女大生!梁育誌3度判死 最高法院又撤銷發回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15884
一審、二審均判梁男死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今年1月15日仍
認為梁男手段殘忍,第3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今認為應依數罪分論、併罰,且梁男可能
是計劃性侵、再提升為殺人犯意,未必自始就是計畫性侵殺人,犯意有待釐清,撤銷發回
高雄高分院,進入更二審。
台中「雙桶屍」命案主謀徐德益死刑撤銷 發回更審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989532
台中高分院將徐德益判處死刑,最高法院認為死刑量刑時未調查矯正人員的意見,調查未
盡且理由欠備,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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