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眾黨修「柯文哲條款」串證免羈押!

作者: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會是一個?2)   2026-01-12 15:47:11
支持修掉這個可以隨便用來羈押看不順眼的人的爛理由
講白了不就是現在的檢察官廢到笑死人
找不到定罪的證據
就把一個還沒被證明有罪的人抓去關在比一般監獄還惡劣的環境來逼供
只因懷疑可能我覺得這種推測就能把一個人抓去關?
你沒本事把人定罪是你檢察官失職
憑什麼被你告的人還要被你以刑逼供?搞清楚,這個人還沒被定罪耶?
法官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檢察官便宜行事法官也跟著便宜行事
隨便就犧牲被告憲法賦予的人身自由權利,只因反正被關的不是你們
這種毫無道理的權力應該被廢除收回!
※ 引述《moneybuy ()》之銘言:
: 民眾黨修「柯文哲條款」串證免羈押!法務部、司法院都跳腳了
: https://news.nextapple.com/politics/20260112/2AD5AC67EC638424A98559494210190C
: 壹蘋
: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民眾黨團提案刪除刑事訴訟法中,串證作為羈押理由,被稱為
: 「柯文哲條款」。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2日)審查此案,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說
: 明,釋字665號解釋,就勾串共犯作為羈押理由,並未認為有違憲疑慮,如果刪除,對於
: 組織性詐欺集團等犯罪,恐將無從追查隱晦不明的潛在共犯;法務部次長徐錫祥說明,如
: 果刪除串證作為羈押事由,將嚴重阻礙重大犯罪的溯源斷根。
: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日前因京華城案遭羈押,民眾黨團提案修改刑訴法,提案刪除「勾串
: 共犯或證人」作為羈押事由,明定僅於「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有逃亡或湮
: 滅證據之虞時始得羈押。
: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審查此案,王梅英說明,釋字第665號已敘明羈押乃為維持刑事
: 司法權有效行使之最後必要手段。若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部分,對於組織性或偶發性犯
: 罪,恐將無從追查隱諱不明之潛在共犯及事實。
: 徐錫祥也說明,刪除勾串之法定羈押事由,無法即時保全證據,將斲傷犯罪偵效能。羈押
: 制度的核心目的,在於防止被告逃亡及保全證據,以確保國家刑罰權。具體個案中如有事
: 證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卻將此等事由排除於羈押原因之外,形同放任
: 被告脅迫、利誘證人或共犯,規避法律制裁,將使證人無法受到完善保護。
: 另外,目前無替代措施可防止勾串,刪除該羈押事由,嚴重影響打擊犯罪及向上溯源。法
: 務部說明,現行羈押替代處分措施,僅能防止被告逃匿,均無從防止被告勾串滅證。若刪
: 除此一羈押事由,則無法透過羈押以防免勾串,將使被告得在第一時間脱身,迅速串供,
: 偵查機關即難以有效鞏固事證、溯源斷根、澈查犯罪網絡,顯然背離國民法律感情,並衝
: 擊社會治安,危及民眾權益。
: 法務部強調,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事由,將使司法難以發揮功能,真實發現
: 受阻、刑罰權落空,社會安全與民眾權益都將遭到嚴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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