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修「柯文哲條款」串證免羈押!法務部、司法院都跳腳了
https://news.nextapple.com/politics/20260112/2AD5AC67EC638424A98559494210190C
壹蘋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民眾黨團提案刪除刑事訴訟法中,串證作為羈押理由,被稱為
「柯文哲條款」。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2日)審查此案,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說
明,釋字665號解釋,就勾串共犯作為羈押理由,並未認為有違憲疑慮,如果刪除,對於
組織性詐欺集團等犯罪,恐將無從追查隱晦不明的潛在共犯;法務部次長徐錫祥說明,如
果刪除串證作為羈押事由,將嚴重阻礙重大犯罪的溯源斷根。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日前因京華城案遭羈押,民眾黨團提案修改刑訴法,提案刪除「勾串
共犯或證人」作為羈押事由,明定僅於「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有逃亡或湮
滅證據之虞時始得羈押。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審查此案,王梅英說明,釋字第665號已敘明羈押乃為維持刑事
司法權有效行使之最後必要手段。若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部分,對於組織性或偶發性犯
罪,恐將無從追查隱諱不明之潛在共犯及事實。
徐錫祥也說明,刪除勾串之法定羈押事由,無法即時保全證據,將斲傷犯罪偵效能。羈押
制度的核心目的,在於防止被告逃亡及保全證據,以確保國家刑罰權。具體個案中如有事
證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卻將此等事由排除於羈押原因之外,形同放任
被告脅迫、利誘證人或共犯,規避法律制裁,將使證人無法受到完善保護。
另外,目前無替代措施可防止勾串,刪除該羈押事由,嚴重影響打擊犯罪及向上溯源。法
務部說明,現行羈押替代處分措施,僅能防止被告逃匿,均無從防止被告勾串滅證。若刪
除此一羈押事由,則無法透過羈押以防免勾串,將使被告得在第一時間脱身,迅速串供,
偵查機關即難以有效鞏固事證、溯源斷根、澈查犯罪網絡,顯然背離國民法律感情,並衝
擊社會治安,危及民眾權益。
法務部強調,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事由,將使司法難以發揮功能,真實發現
受阻、刑罰權落空,社會安全與民眾權益都將遭到嚴重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