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DMisshit (LDMisshit)
2026-01-05 17:30:43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自由電子報
2.記者署名:劉詠韻、吳昇儒
3.完整新聞標題:
台積電洩密案擴大!東京威力主管涉刪檔滅證 高檢署追加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台積電營業秘密案偵辦再有進展。高檢署於前案偵查過程中,發現被告陳力銘及台積電另
名陳姓員工,涉嫌擅自重製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經深入調查,發現東京威
力公司盧姓主管為卸責而刪除陳力銘上傳的相關檔案,今追加起訴4人及東京威力科創公
司,並分別對陳力銘求處有期徒刑7年、陳姓員工8年8月徒刑、盧男1年徒刑,另對東京威
力公司求處罰金2500萬元。
台積電離職工程師陳力銘轉投至東京威力公司服務後,疑找上過往同事台積電工程師吳秉
駿及戈一平幫忙,以筆記型電腦遠端登入台積電系統後持手機偷拍機密,高檢署去年8月
已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嫌將3人起訴。
檢方於前案偵辦期間,為釐清東京威力公司是否符合國安法第8條「已盡力防止不法行為
」的免責要件,深入調查後發現,該公司雲端硬碟內仍存有台積電列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的營業秘密資料,內容涉及「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以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與
設備技術」。
檢方表示,陳力銘於偵查中,經提示相關事證後即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共犯陳姓員工,
使檢方得以順利追查案情,考量其自白及協助偵辦,求處有期徒刑7年,並請法院於審理
時,視其是否符合國安法第8條規定,依法減輕其刑。
至於陳姓台積電員工,檢方認為其犯後迄今未完全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法求處有
期徒刑8年8月。東京威力公司盧姓主管,被控於得知陳力銘遭台積電發覺犯行後,為卸責
而刪除陳力銘上傳的相關檔案,導致犯罪證據遭湮滅,已構成妨害刑事案件調查,且犯後
仍否認犯行,檢方求處有期徒刑1年。
另因東京威力公司依檢察官要求提供相關資料,配合調查,對釐清案情尚有助益,惟仍難
認已完全盡防止義務,因此依法對其求處罰2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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