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慘淪洩慾工具!狼男2年侵犯68次 國中少女

作者: RRADA (HIRO)   2026-01-05 09:59:51
1.媒體來源:中時 2026/01/05
2.記者署名:尹維源
3.完整新聞標題:
慘淪洩慾工具!狼男2年侵犯68次 國中少女懷孕才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男子(A男)遭控與年僅13歲的少女C女交往期間,不僅趁對方年幼識淺,瘋狂發生性
行為高達61次,甚至在分手後惡性不改,無視少女哭泣掙扎,強行施暴性侵7次。整起事
件直到少女意外懷孕,校方與政府介入通報,這樁慘無人道的狼行才終於曝光。
根據判決,A男與少女C女交往後成為親密伴侶,當時少女僅是剛讀國中的孩子。A男明知
少女身心發育未完全,竟然就在住處奪走少女初夜。隨後的1年8個月內,A男更是色慾薰
心,幾乎每個月都與少女發生3次性行為,合意性交高達60次。
令人髮指的是,兩人分手後,A男不甘寂寞,竟化身禽獸,不顧少女口頭拒絕、肢體反抗
,在不同地點強行對少女暴力性侵共7次。少女在長期摧殘下,身心飽受煎熬,最後更因
懷孕實情才被揭開。
法院審理時,A男雖對犯行坦承不諱,檢方也提出DNA鑑定報告等鐵證,證明少女腹中胎兒
與A男有關。法官認為,A男作為智識成熟的成年人,理應保護青少年,卻為了滿足私慾,
嚴重損害少女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行為極其卑劣。
儘管辯護人試圖以「情堪憫恕」請求減刑,但法官悍然拒絕,認為A男對少女造成的傷痛
至今未癒,且至今僅口頭開出賠償方案,並無實際作為,未取得少女及家屬諒解。法官分
別就對未滿14歲性交罪、14歲以上未滿16歲性交罪(60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
罪(7罪),合併定應執行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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