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國佛協推「住持任期制」 同一寺任職不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1-04 21:51:20
※ 引述《akila08539 (平手友梨奈我老婆)》之銘言:
: (編輯:廖文綺/邱國強)1150104
: (中央社台北4日電)日前中國佛教協會通過新規,住持每屆任期5年,在同一佛教場所連
: 續任職不得超過2屆,且每屆任期屆滿後應對其進行財務審計。此舉被認為是針對少林寺
: 前住持釋永信涉嫌挪用資金等醜聞的改革措施。
實際上,除了《任職辦法》之外,中國佛教協會同日(闡明是「十二月三十日」)還有公
佈:
(一)漢傳佛教活動場所皈依活動管理辦法
(二)全國漢傳佛教寺院共住規約通則
(三)佛教居士行為守則
其中法規部分先不談,主要只提「行為守則」
原文如下:
佛教居士,皈依三寶,居家修行。為護持道場清凈,善護身、口、意業,令正信增長,正
法久住,現依國家法律、法規,結合佛教教義和傳統,立此守則,凡皈依三寶之居士,當
敬慎遵守:
一、擁黨愛國,守法遵規。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堅持走中國特色
社會主義道路,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正確處理國法與教規關系,增強國家意識
、法治意識、公民意識,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我國佛教中國化方向。
二、恭敬三寶,正信正行。遵守佛教基本教規,學習如來所制居士學處,修諸福德資糧。
進入寺院,衣履整潔,言行端肅。以法為依,研習佛法義理,恭敬僧眾,虛心求法,不盲
從邪說,不參與「個人崇拜」「人身依附」。不追星式拜師,不打卡式朝聖,不以信仰之
名行世俗交際,不借法緣之便謀一己之私利。自覺規範言行和網絡行為,不附庸風雅,不
消遣佛教,不自我標榜,不參與非法活動。
三、護持道場,共結善緣。遵守佛教活動場所管理制度,合理如法表達宗教感情,如法隨
緣參與早晚課誦、法會。與同修相處,互敬互勉,共修善緣,不拉幫結派,共同協助維護
寺院整潔有序。參與佛教活動場所管理組織和監事(會)的居士,應以身作則,公正廉潔
,勤勉盡責,依規履職。
四、培養正念,積極向上。於生活中修心,將佛教的智慧融入日常中,科學理性應對逆境
違緣,保持平和心態,不嗔不怨,如法祈福,不搞迷信,培養健康向上的人生態度,促進
內心的平和與安寧。
五、敦倫盡分,愛崗敬業。積極將佛教智慧應用到生活中,正確處理信仰與家庭、生活和
工作等的關系。踐行孝親報恩、誠實守信、惜福節儉的中華傳統美德。敬養父母,關愛家
人,養育子女,導以正途。和睦鄰里,互幫互助,共建和諧社區。勤勉工作,立足崗位,
恪盡職守,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社會公序良俗。
六、慈悲濟世,服務社會。濟困扶危,關愛弱勢群體,積極參與公益慈善活動,關注環境
和生態,倡導低碳、環保的生活方式,共同保護地球家園,彰顯佛教居士之公共價值與社
會擔當。
以上六條,乃佛教居士立身行事之準則。願諸居士銘記於心,付諸行動,以赤子之心報國
家,以慈悲之心待眾生,以智慧之心處世事,不負如來教誨,不負時代使命,為促進宗教
和順、社會和諧、民族和睦、國家長治久安做貢獻。
單就第一點來說,顯然就是「宗教中共化」的象徵了
雖然這些都和「反造神」脫離不了關係,但顯然的有將中共思想帶入宗教之意,縱使不參
加中共的組織運作、活動,也無法視同能夠避開中共的視野...
至於其他五點,理論上應是基本該有的
既然真要明文規定,在中國從事這類事業的除了服從之外,根本就沒有其他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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