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廖士鋒
3.完整新聞標題:
綠委擬提案將兩岸條例改為「兩國」 陸委會:必須獲得社會多數共識
4.完整新聞內文:
民進黨林宜瑾委員將提案修「兩岸條例」名稱改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條例」,
目前已獲20名執政黨立委連署,將正式提案,對此陸委會表示,基於尊重國會自主,行政
部門不會表示意見,但也強調「兩岸條例」具高度政治敏感性,相關修正都必須獲得社會
多數共識。
1991年憲法第一次增修時,列入「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
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1992年7月立法院通過制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簡稱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如今立法已經30餘年,歷經
多次修法,但從未修改過法律的名稱。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今(3日)表示,將提案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法律名稱改為「
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也主張刪除原條文中「國家統一前」字眼以及透
過「地區」相稱兩國領土之用語,讓法條進一步符合於基本事實。林宜瑾說,該提案已獲
得超過20位綠委連署,將正式提案。
對此,陸委會午間透過書面回應指出,立法委員提案屬於立法權的核心事項,基於尊重國
會自主,行政部門不會表示意見。如果進入法案審議程序,行政部門自會依程序表達立場
。
陸委會強調,兩岸條例是基於憲法增修條文授權制定,作為規範兩岸人民往來交流所依循
的重要法制基礎。兩岸條例具高度政治敏感性,相關修正都必須獲得社會多數共識。
最後陸委會也提到,為因應當前兩岸關係及中共對我統戰滲透,政府優先提出兩岸條例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我們樂見相關法案已經付委。陸委會期盼委員會能儘速安排審議,補強
現行法制缺漏,進一步強化國家安全保障。
此前,去年12月底,行政院院會通過大陸委員會擬具的「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修正重點包含公務員赴陸全面採許可制、完善特定人員赴陸規範制度、民選公職人員赴
陸接觸中共黨政軍應公開揭露、進一步擴大規範曾任指標性職務人員,禁止赴陸出席中共
舉辦妨害國家尊嚴的活動等,行政院已函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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