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ahi98 (あさひ)
2026-01-02 15:15:01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
2.記者署名: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台中妹借10萬「簽約肉償」!還債後慘遭性侵拍片…惡狼重判10年上訴沒用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一名蘇姓男子透過性交易認識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後陸續借款10萬4千元給對方,
並約定以「按期肉償」方式抵債,後續雙方為了是否清償完畢起衝突,蘇男竟假冒律師恐嚇
小美要提告,成功性侵3次得逞,還拍攝不雅影片。事後小美報警提告,一審法官依妨害性
自主罪判蘇男10年徒刑;蘇男不服上訴,遭二審法官駁回,維持原判刑10年。
檢警調查,蘇男於2022年9月間透過性交易認識小美,並陸續借款10萬4千元給對方,兩人約
定按時清償,並以「肉償方式」抵債。2023年6月,小美決定向銀行貸款一次清償8萬元債務
,要求終止肉償。不料蘇男竟威脅要將性交抵債一事告知小美家人及論及婚嫁的男友,甚至
假冒律師恐嚇小美未按時肉償,必須額外支付30萬債務及違約金,若不額外答應肛交及拍攝
性愛影片,將對小美提出民刑事追訴。
小美因心生畏懼,被迫就範3次,並被拍下多段不雅影片,蘇男為了逼迫小美配合,一度跑
到小美之前的工作地點找人,意圖掌控小美行蹤,小美忍無可忍決定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蘇男辯稱每次發生性行為都有取得小美同意,從未恐嚇若不與其發生性行為,
就要把性交抵債方式告訴小美家人,是小美主動同意積欠款項無法清償時,願意以性交抵償
借款本金3千元。
一審法官檢視相關事證,不採信蘇男說法,且蘇男在高等法院有一份前科紀錄表,顯示其不
尊重異性及人性基本尊嚴,由於蘇男造成小美嚴重心靈創傷,卻毫無悔意,至今也未與小美
達成和解,考量一切情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應執行徒刑10年。
蘇男上訴二審,以需扶養年邁父母為由,希望從輕量刑;小美則強調無論蘇男提出什麼條件
,都不願意和解,希望至少維持原判決刑期。二審法官認為原審用法適當,駁回上訴,全案
維持10年徒刑;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reurl.cc/1kpa2V
6.備註:
我朋友說這種要借錢的他都封鎖,不一定能還,每次抵償三千的價格,女方借錢還掉才恐嚇
,這比我朋友講的還有道義了。我朋友都說借了就拿不回來的,留言有人能支援判決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