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ainc (念湘)
2026-01-01 23:02:36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6101W0118
謝宜容涉貪出庭「痛哭+認罪」求輕判!聽法官「考慮1事」秒喊:謝謝
民視新聞網
楊佩怡報導
2026/01/01 10:21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入職場霸凌與貪瀆風暴,新北地檢署4月2日針對涉
嫌以就業安定基金所採購禮品並圖利特定業者部分,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新北地方
法院一審宣判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謝宜容與檢方均提起上訴。高院昨(31
)日開庭,謝宜容在庭訊過程中一度哽咽啜泣,向法官請求輕判緩刑,當聽聞法官「說1
事」後,情緒崩潰狂說「謝謝、謝謝」。
一審開庭時,謝宜容當庭痛哭認罪,新北地院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
。謝宜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院昨(31)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她再度於庭上哽咽表示深
感悔意,請求法官審酌相關情狀,給予減刑並爭取緩刑機會。庭末面對媒體詢問未發一語
,快步上車離去。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在庭審過程中,謝宜容對起訴事實表示認罪,但其律師團主張
一審量刑過重,認為應將北分署長期的「機關文化」納入考量。律師辯稱,採購案前期的
詢價行為僅是遊走法律邊緣的「便宜行事」,謝宜容並非刻意指示下屬洩密,因此聲請傳
喚同案被告、時任採購股長簡德和作證,並懇請法官依《刑法》第 59 條「情堪憫恕」酌
減刑期並給予緩刑。
對於辯方的請求,法官當庭諭知,「謝宜容是否符合情堪憫恕要件」及「應否宣告緩刑」
將納入本案後續審理爭點。謝宜容一聽到法官將緩刑納入考量後,激動落淚並連喊「謝謝
、謝謝」。不過,檢察官卻認為一審判 4 年 6 月徒刑過輕,檢方強調身為機關首長知法
犯法應加重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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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宜容涉入職場霸凌與貪瀆,一審宣判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圖/民視新
聞資料照)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