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這案件很怪,有點像黨產洗錢
馬英九要處理黨產賣掉三中
蔡正元的阿波羅投資公司是委託中間人
中投還有其他三中股東將股權交給阿波羅,買家將錢交給阿波羅公司信託買走股權。
阿波羅是蔡正元的一人獨資公司,但是4.3億不是蔡正元的錢,是委託交易的中間信託款
,蔡正元挪移使用2.8億,被檢察官以業務侵占提起公司,確認沒收國庫。
整個荒謬的是這錢應該是屬於委託出售股權的三中股東,結果沒有查到股東跟阿波羅要回
信託款,然後錢就被國庫沒收了。
蔡正元為什麼可以挪移委託人的信託款?這樣看起來的確是業務侵占,但是委託人也沒跟
他要錢,結果被政府盯上把錢收走。
黨產真的是燙手山芋,看看現在進化後的黨,都不是黨產,但是黨的大老開的公司都賺好
賺滿,賺錢就該直接給自己人,幹嘛用黨的名義這麼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