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6-01-01 02:35:17※ 引述《hwsbetty (沈小玥)》之銘言:
: 拜某年,某機構開始要收版權費開始啊。
: 就算只是在節目上唱歌幾句也要付錢。
MUST(代表詞曲創作者)、ARCO(代表錄音作品)這些版權集中管理機構
就是各大唱片公司跟職業創作者成立的啊
授權費他們也只是代表各大唱片公司跟創作者收, MUST跟ARCO大概收20-25%管理費
其他就是依照播放、演出次數, 分配給唱片公司跟創作者
唱片公司再依照合約分配給有權分配的參與者
以前唱片賣得出去, 唱片公司把上節目打歌、店家播放當賣唱片的宣傳, 免費讓你播
唱片不好賣之後, 唱片公司只好從播放、演出多少收點錢
不然付費演唱會也不是每個歌手都能開, 唱片公司跟創作者要賺什麼?
但電視、電台、店家那麼多, 唱片公司很難一一去收
所以才成立MUST跟ARCO, 專責向播放、演出單位收費
MUST/ARCO會去跟各電視台、電台要播放清單
也會依照店家播放的性質、坪數跟店家收費
看是放電台還是放唱片, 還是現場演唱或是KTV, 就會有不同收費標準
收到的授權費, 就依照大數據分析當下歌曲播放頻率
扣除管理費之後, 分配給每首歌的唱片公司跟創作者
另外像串流平台, MUST/ARCO跟主要串流平台都有電子自動結算機制
你有加入會員, MUST/ARCO就會幫你跟平台結算費用, 再把費用給你
你沒加入的話, 就要自己跟串流平台算錢
所以現在商業唱片公司跟旗下創作者, 基本上都要加入, 不然很難收到錢啊
其實台灣的機制跟日本JASRAC是一樣的啊
: 以前藝人可以上節目或是廣播打歌,現在打歌要付錢,誰要去?
: yt是少數可在以傳唱的知名管道,但是沒有宣傳,誰知道誰出新歌了?
: 又哪裡知道有什麼有能力的的新人出道了?
: 要如何去搜尋來聽?
: 不少台灣藝人的歌,反而是被對岸的歌手拿去翻唱,然後透過網路又傳回來,結果明明是我
: 們自己藝人的歌,還被誤會是對岸藝人的歌。
: 對岸的藝人演藝圈可怕,所有他們也必須一直督促自己,不然馬上就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