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保全不滿調職衝康女主管 竟盜圖PO色情論

作者: losel   2025-12-30 13:56:56
媒體來源:壹蘋新聞網
記者署名:謝亞庭
完整新聞標題:保全不滿調職衝康女主管 竟盜圖PO色情論壇!她電話接不完
完整新聞內文:
2025/12/28 08:05 記者 謝亞庭 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保全丁梓賀在職場上與陳姓女主管發生嫌隙,竟心生歹念盜用女方生活照、個
資,在色情論壇上發布性交易廣告文宣,使得陳女不斷接到不明人士的騷擾電話,不堪其
擾。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丁男犯行明確,一審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
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全案源於2023年5、6月間,丁男於新北市某社區擔任保全人員,陳女則為該社區的物業主
管。同年7月間,丁男因遭調離社區不服氣,竟擅自瀏覽陳女IG貼文並翻拍其個人照片,
搭配陳女的姓名、手機號碼等個資,佯裝為性交易廣告發布於JKF色情論壇上。
事後,陳女因被誤認為性交易業者,屢屢接獲不明來電騷擾,最終因不堪其擾報警,揪出
盜圖發文者正是丁男。案經新北地院審理,丁男證實在色情論壇發文的帳號為他所有,且
發文者網路IP位置也是由他申辦使用;此外,丁男也曾供稱與陳女因薪資問題產生糾紛,
因而對陳女心生不滿。
法官認定,丁男盜用陳女個資事證明確,導致陳女被誤認從事性交易,其名譽與隱私權益
均受損害;審酌丁男與陳女原為職場同事,因故產生糾紛卻未理性解決問題,且於犯後矢
口否認犯行、未見悔意,並考量丁男曾有性騷及妨害風化前科,一審依犯非公務機關非法
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nextapple.com/local/20251228/3F20F7A51DF813FFA577F5EC5193DB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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