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lctw (k.olc.tw)
2025-12-28 12:54:59有人托夢,夢境蠻真實的,所以提供給大家參考
內政部警政署因應北市發生重大事件,爰規劃「因應重大事件網路風險訊息巡查專案」,訂
於114年12月20日至115年2月22日(共65日)執行,並將辦理專案評比,重點摘要如下(請
各單位立即轉知同仁執行蒐報):
一、執行重點:
(一)主要巡查標的:
Meta、Instagram、X、Tiktok、Threads、YouTube、Dcard、PTT等社群平臺及通訊軟體。
(二)風險訊息類型:
1、模仿型訊息:涉及鼓吹或模仿近期暴力事件之「模仿宣言」類言論、貼文或影片 (含短
影音)。
2、預告型訊息:明示或暗示將實施或煽動暴力行為,具有「預告性質」之犯罪言論、貼文
或影片(含短影音)。
3、假訊息:捏造或散布不實假訊息,足以引發社會恐慌之不實言論、貼文或影片(含短影音
)。
二、通報及處置機制:
(一)案件通報:各單位蒐報或接獲民眾報案發現前述風險訊息後,請填寫「因應重大事件
網路風險訊息巡查專案案件通報表」(如附件)後通報本隊轉陳刑事局取號。
(二)案件偵處:
案件蒐報後,如屬重大危害案件,各單位可利用各社群平臺緊急投單機制辦理,如屬一般案
件則循調閱資料管道偵辦,相關社群平臺緊急機制整理如下:
1、Meta: https://www.facebook.com/records/login
2、Google: https://requestrecords.google.com/forms/edr
(三)案件核分(警政署初步規劃,正式版本俟警政署下達後轉知各單位):
1、通報核分:通報經認定為主政單位者:+4 分;通報後經併案至其他單位+2分。
2、查緝核分:
(1)主政且實際際查緝犯嫌到案單位:+30 分;前述協辦單位(遭併案之單位):+24 分;
如非以拘捕方式查獲犯嫌者分數減半。
(2)未查獲犯嫌者:如已明確認定犯嫌身分者(如犯嫌出境、遭通緝或境外人士等):主政(
含併案後主政)單位+16 分;協辦單位+8 分。
(3)如無法認定犯嫌身分者(如跳板 IP、境外供應商等):主政(含併案後
主政)單位+2 分;協辦單位+1 分。
(4)完全無調閱資料者(如帳號已遭刪除):扣除原始通報加分。
(5)發布新聞者,依查緝情形另加50%核分。
行政院草案剛過,立法院還沒審查,內政部就先動起來了; 3、假訊息:捏造或散布不實假
訊息,足以引發社會恐慌之不實言論、貼文或影片(含短影音),據說很多人對於賴清德言論
感到恐慌,期待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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