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知道這個案子到底會判賠多少啦
但我以前就有推廣過一個概念
後來我看到好像也有人跟我相同想法
直接跑去那個一點屁用都沒有的政策聯署平台提案
(佩服他的行動力)
簡單說,就是超過一定金額的豪車
出車禍,有最高金額賠償限定。
邏輯是這樣的
今天是骨董、房子你幾千上億
大多窮鬼別說碰了
看都看不到
因此窮鬼也不會遇到弄壞而要高額賠償的狀況
但豪車不是啊
你隨便一台幾千萬的豪車路上跑
一個事故
豪車車主90%責任
我這個死窮鬼10%責任
但我的摩托車車頭全毀,大概要8萬維修
他的後保險桿掉了,大概要100萬維修
按目前的法律判法
他要賠我7.2萬
我要賠他10萬
看到鬼嗎?
他90%責任結果我賠得還比他多?
更悲劇的是
對他而言10萬,也就今天晚上去俱樂部開的一瓶香檳
對我而言,7.2萬是幹他媽的兩個月薪水啊操
我一個騎機車的,賠償責任能力怎麼能跟開數千萬豪車的土豪比?
所以這是天生的不公平
他既然要開這種死貴的車子上街
他就應該要自己負擔絕大多數的風險責任
譬如法律規定只能賠償具體金額上限是多少
假定是200萬,那管你整台撞爛
我要負100%責任
我還是只能賠200萬
你土豪不爽,自己去買死貴的超額責任險
去跟保險公司對沖
不要跟我這種死窮鬼衝
我拿根毛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