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02852six (零零二八五二six)
2025-12-26 11:05:49近年來 少子化問題困擾著我們台灣地區
經濟問題 住房問題 小孩養育問題等與錢相關的問題導致正常婚姻男女不考慮生小孩
而同志婚姻沒有辦法自然的生出小孩 對於改善少子化一點貢獻都沒有
所以 是不是應該針對同性戀婚姻者 每年課徵一定的稅額 假設可能是所得的20%
所課徵的稅額 就用在補助正常婚姻的小孩養育費 專屬正常婚姻有小孩的公宅
甚至為有小孩的家庭減稅
這樣讓同性婚姻的人為少子化作出貢獻不是很好嗎
有沒有八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