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tay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柯沛辰
3.完整新聞標題:
苗博雅嘆「冤案平反比殺人可惡嗎」 點名韓國瑜被網戰翻
4.完整新聞內文:
廢死聯盟發文呼籲「殺錯,無法回頭」被網友灌爆,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不禁感嘆「在台灣,
為冤案平反,比殺人貪污更可惡嗎?」還舉了數個殺人、貪污的例子影射多位政治人物,結
果第一個例子就歪樓引發論戰。
「為冤案平反更可惡?」 苗博雅舉一串「大家沒意見」的事開嗆
苗博雅25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在台灣,開車撞死人,可以當選立法院長,大家沒意見;
殺人罪前科,可以當選縣長,大家沒意見;參與殺警案,可以當政黨中常委,大家沒意見;
貪污有罪,可以繼續當立法委員,大家沒意見;家族殺過幾千人,可以繼續從政,大家沒意
見。」
苗博雅感嘆,反觀身家清白、無前科、認真勤政、不貪污的人,只因曾經救援過幾個死刑冤
案、救過幾個人,竟被當成殺人犯對待,媒體狂黑、名嘴狂罵、側翼亂剪片,動輒收到殺全
家的威脅,「在台灣,為冤案平反,比殺人貪污更可惡嗎?」
不過,由於她開頭舉的例子直指立法院長韓國瑜,又僅提到一句「開車撞死人」,讓許多網
友紛紛跑去翻判決書,砲轟苗博雅「以部分事實+主觀詮釋」來帶風向。
2004車禍判決 閃紅燈未禮讓判過失致死、賠450萬和解
回顧這起車禍發生在2004年,當時韓國瑜開車載妻子李佳芬行經雲林西螺一處十字路口,與
無照、超速的重機騎士發生碰撞,導致後座乘客顱內出血身亡。
當時法官認為,儘管重機騎士無照且時速90公里,超過50公里限速,但韓開車行經閃紅燈路
口應減速、禮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因此有過失致死肇責。最後,韓國瑜以450萬元賠償金與家
屬和解,被判緩刑2年。
苗博雅再反擊:判決已寫明成立過失致死,「雙方都有肇責」
不少網友批評苗博雅把韓國瑜車禍案件過度簡化,只提及部分事實。對此,苗博雅則反擊指
出,對於死亡結果,雙方都有肇責,構成過失致死,「法院判決,韓院長就是成立過失致死
罪。」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226/30903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