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itti (安饅)
2025-12-25 15:23:03新聞隨便找都有
https://www.knews.com.tw/news/DBA3E291B8048086CA988CF2E1AB44E3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1124003224-260402?chdtv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437392/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67606&p=0
高層不抓,抓到底層就拼命判高額的賠償金額
試問這些被害者有多少人真的拿得回錢
然後把一顆顆不定時炸彈丟回社會
以新聞為例,這個會用300元賣門號的人,你判他要賠1397萬
他連1397元都拿不出來好嗎
一輩子無法翻身不打緊,連讓他做個正常人的機會都沒有了
好一點的勤勤懇懇做工人賣菜擺攤等等領現的工作一輩子勉強過得下去
壞一點的勒,反正這輩子已經無法翻身了
不如搶劫殺人放火走私賣毒還是繼續詐騙拼一把
這樣真的對這個社會是好的???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289499
: 300元賣門號給詐團 法官判須賠被害人1397萬
: 2025/12/25 13:42ꀊ: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5日電)
: 廖姓女子以300元賣門號,被詐團作為詐騙聯絡工具,遭判拘役,被害人請求損害賠償,
: 嘉義地院依民法規定,廖女行為屬共同不法侵害被害人財產權,判決須賠1397萬元。可上
: 訴。示意圖。(資料照)
: 廖姓女子以300元賣門號,被詐團作為詐騙聯絡工具,遭判拘役,被害人請求損害賠償,
: 嘉義地院依民法規定,廖女行為屬共同不法侵害被害人財產權,判決須賠1397萬元。可上
: 訴。
: 據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書,廖女於去年8月10日,以新台幣300元將手機門號賣給不知名
: 男子,詐欺集團取得門號後,作為詐欺取財聯絡工具,於同年8月19日,詐團人員假冒警
: 員及金管會人員以這組門號打電話給黃姓被害人。
: 請繼續往下閱讀...
: 嘉院表示,詐團佯稱被害人銀行數位帳戶有不明金流,涉嫌洗錢,需配合偵辦等,被害人
: 依詐團指示加入LINE好友等候聯絡,並分別於同年8月至10月間依詐團指示,前後共受騙
: 匯款1397萬元至不詳人頭帳戶,帳戶款項旋即遭提領一空。
: 嘉院說,經警循線查獲起訴並判決,認定廖女構成幫助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50日,被害
: 人對廖女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 嘉院表示,廖女將名下門號出售給自稱「莊中信」詐欺集團成員使用,雖未加入詐團或直
: 接執行詐騙,可是廖女提供的門號,確實遭利用作為詐騙被害人聯絡工具,因此,廖女對
: 於詐團犯罪有所助益的幫助行為,依民法規定,屬共同不法侵害原告財產權,應對被害人
: 所受損害負共同侵權行為人責任。
: 嘉院說,縱使各行為人間無意思聯絡存在,只要各個加害行為是造成損害的共同原因,即
: 應各自成立侵權行為,並依民法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至於各加害行為對於損害結果的原
: 因力大小,僅為各加害人間內部求償問題,並不能解免或減輕加害人對於被害人應負的損
: 害賠償責任。
: 嘉院認為廖女雖僅以區區300元代價,將名下門號出售給不詳詐團成員使用,所獲不法利
: 益雖微,卻造成被害人遭詐騙,共被詐騙1397萬元,釀成鉅大損失,生活影響大,因此,
: 依民法共同侵權行為規定,自應對被害人損害負全部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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