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道德人在那邊說什麼,
死刑無法減少犯罪者作案衝動。
可明明可以很條理的列出來
無法反駁的抑制犯罪率事實啊?
死刑減少犯罪不需要人怕就有效啊!
1.
死刑跟無期都不會再犯,
除非他們能逃獄或死而復生。
2.
死刑可以減少那些犯罪者建立原生家庭,
眾所周知,
犯罪者建立的家庭,
多半下一代有問題的比例就高,
我不是歧視那些父母坐牢,
自力更生拿書卷獎的少數;
只是成為該死刑甚至無期犯罪者的,
一般自己都顧不好自己,
期待下一代能自行學好社會化的比例,
一定相對低,
不是說好家庭一定不會有小孩犯罪,
但犯罪者給的原生家庭更容易有價值觀問題。
3.
死刑可以杜絕那些在監獄,
繼續對外指示的角頭老大危害社會,
台灣的監獄大家都知道,
之前甚至還有後台硬受刑人,
在監獄裡把小三幹到懷孕,
也有那種在監獄繼續給堂口下指令犯罪的,
當然最後獄警跟這些人都追加案底,
事實是,一開始殺掉就沒這些問題了啊 !
那些又不是臨時衝動的隨機犯罪者,
是把犯罪當職業的人,憑什麼有教化資格?
對吧?我隨便列的都是有效。
為什麼還有人一直跳針死刑不好,
明明問題就出在審案查案有問題啊!
為什麼查案審判的失能,要推給死刑無期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