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AV72 (刁民黨黨務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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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柯毓庭
3.完整新聞標題:
綠能老董吸金上億遭收押 竟寫信「準備3000萬」想賄賂獄警換自由
4.完整新聞內文:
綠能老董吸金上億遭收押 竟寫信「準備3000萬」想賄賂獄警換自由
16:292025/12/23
中時柯毓庭
綠能公司老董施慶鴻因捲入億元吸金案被裁定收押禁見,他因想求見雙親一面,今年1月把
寫有「準備3000萬」懇求見雙親一面的書信轉傳給看守所主管,想要出所探望雙親,反而因
此被新北地檢署再依行賄罪起訴。(資料照)
綠能公司老董施慶鴻因捲入億元吸金案被裁定收押禁見,他因想求見雙親一面,今年1月把
寫有「準備3000萬」懇求見雙親一面的書信轉傳給看守所主管,想要出所探望雙親,反而因
此被新北地檢署再依行賄罪起訴。
檢方指出,施慶鴻112年12月28日至今年5月23日,因捲入吸金案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在
台北看守所,他為求出所探望雙親,在北所愛一舍14房內寫下「懇請書」,裡面提到「我父
母親已經準備好3000萬現金酬謝您和今日願協助我的長官」、「或您和長官每人酬謝600萬
現金」、「機密、保密」等雨,並在早上透過房門瞻視孔請求視同作業人員交給介護科宋姓
管理員。
宋姓管理員接到「懇請書」後,到舍房找到施慶鴻並拒絕他,未料施慶鴻又寫一次「報告書
」,內容提到「懇請與主任面談『捐款北所』乙事」、「被告父母親已準備好3000萬現金要
捐款給土城看守所」,並利用宋姓管理員帶她輔導的機會將報告書交給宋姓管理員,被宋姓
管理員提報政風室。
偵查時施慶鴻坦承知道要交現金給監所人員是不對的事實,但辯稱「沒有說要付錢,是請他
給意見」、「沒有行賄之意」,但檢察官考量他在懇請書內還提到他是台大化學系、企管碩
士畢業,依其學經歷應可以知道求把3000萬現金給監所人員是行賄,因此不採信施的說辭,
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判決指出,施慶鴻是「鼎笙太陽能」公司與「富柏」、「富懿」等公司負責人,他明知公司
財務狀況日益惡化、積欠龐大債務,卻以投資興建太陽能光電廠為幌子,推出「投資20年電
廠專案」等投資項目,推出簽訂借貸契約獲利6至9%,且吹噓保證還本,公司保證收購,2
年內吸金2億多元。
北院合議庭認為施慶鴻薇吸金案主謀,吸金金額龐大,導致眾多投資人畢生積蓄化為灰燼,
或導致負債累累,所為妨礙金融交易及社會經濟秩序,犯罪情節難謂輕微,依銀行法重處12
年徒刑,目前施已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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