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很努力了
努力要帶風向不去討論5>6
5>6跟憲訴法新修法有沒有違憲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過還是應該要對高中生教育一下
憲法>法律沒有問題
不過不是大法官就能代表憲法
大法官只是憲政體制下實現憲法的一部份
大法官的權限來源有三
憲法明定大法官組織及目的
大法官經由立法委員同意獲得民意授權
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法庭明定憲法會議審查制度
三者缺一不可,要維護憲法的完整實施,三個條件都齊全才滿足民主跟法治的精神
不管是憲法,法律,或者就算只是開個會做決議
都要有開會的合法法源
合法的法定出席資格及人數
最後是合法的開會程序及決議
高中生及百工百業青鳥三者只取其一
只要能夠完成憲法法庭組織的任務
可以犧牲民意授權
也可以無視法定程序
為了完成青鳥的守護台灣夢想
民意授權可以犧牲
法定授權可以無視
今天跳過的是憲法訴訟法法定程序
下次要無視哪一條法律程序?
國安法直接行政認定製造社會不安?
還是直接授權認定中共同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