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rryen (肚咕求睡)
2025-12-21 23:12:32先講結論:
114憲判1號宣示 大法官不受法律約束,意即大法官可凌駕行政、立法、司法等
一切權力了。
114憲判文本:
大法官不受黨派及政治影響,亦不受不當法律拘束,得秉持獨立立場,基於程序自主權,
客觀宣示憲法內涵之意。[理由第35條]
補充說明:
114憲判1號讓我對法律有了更高層次的理解。從小我只知道大法官不受黨派及政治影響,
現在大法官還可以自行宣示大法官不受法律拘束。
這真的是非常非常高明的宣示,已經超過我的三觀涵蓋範圍了。
我覺得大法官不應該再叫做大法官,應該稱之為大法師才對。
他們應該是直接代替神在地上創建人類文明的知識、善惡、文化、道德等一切認知與
規範。
神說,萬有因祂的旨意而存在
大法官說,萬有因牠的解釋而存在。
啊! 最後要再補充說明一點,
除了大法官之外還有lie神
大法官再厲害,他的薪水、財產、生命安全還是在lie神的手掌之下,
所以他們最後應該就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了。
希特勒: 國家不需要多數意志,只需要一個堅強的意志
lie神: 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喔! 不是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