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記者 陳恩惠/桃園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桃機驚魂!「師姐」打趣笑說行李有炸彈 赴美之旅變調
4.完整新聞內文:
桃機驚魂!「師姐」打趣笑說行李有炸彈 赴美之旅變調
2025-12-21 12:29 聯合報/ 記者 陳恩惠/桃園即時報導
徐姓女子今年7月間隨宗教團體赴美宣慰僑胞,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辦理登機時,竟
對依例詢問行李是否有違禁品的地勤笑稱「有啊,有炸彈」,航警局獲報到場進行安檢,
雖然事後證實為虛驚一場,但徐姓師姐的行為已觸法遭送辦,桃園地檢署偵結,將她依違
反民用航空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64歲的被告徐於今年7月10日原定搭乘長榮航空上午11時31分的BR-008班機
前往美國舊金山,當天上午8時20分她在桃園機場第二航廈18號櫃臺辦理報到與行李託運
時,楊姓地勤人員依作業流程規定,「請問託運行李內是否有鋰電池、行動電源、打火機
之類的物品」。
詎料,徐女竟當場脫口而出「有啊,有炸彈」等語,雖然明知行李內並無任何危險物品,
不過這番言論已足以造成公眾恐慌,地勤人員不敢大意,隨即通報航警到場,將她與行李
帶回警局處理,赴美之旅反成了警局、地檢署一日遊。
檢方調查後認為,徐女明知行李內沒有炸彈,卻散布足以造成恐慌的不實訊息,嚴重危害
飛航安全,涉及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05條第1項後段的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罪嫌,依
法起訴。
根據過往案例,在機場絕不能說的敏感字眼包括「炸彈」、「劫機(Jack)」或持有刀械
等危險物品,依照航空公司正常程序,該航班所有乘客與托運行李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檢查
,延誤行程事小,罰鍰、吃官司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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