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pcomtt (歐批康達人)
2025-12-21 11:36:40我就說那群白痴老外不懂台灣的法律
在台灣要是你對現行犯攻擊,哪怕用意是制止他不再對他人攻擊,你只要讓他受傷你就有刑責
如果對現行犯攻擊或是護衛他人而無刑責再來說為何沒人出手相助受害者或是為何不制止攻擊者/現行犯
台灣法律只約束善良人
保護加害者的人權
要噴辣椒水制止都還要先對攻擊者呼喊才沒刑責
笑死
※ 引述《forgetme (老頭)》之銘言:
: 首先,人體比你我想像的要脆弱。重要部位或大動脈受傷幾乎就是掛定了。有幾個例子
: 急診室就在旁邊或者幾分鐘內送到,都一樣沒救。
: 再來,台灣的法律,太多東西可以講。台灣法律的本質並不保障這種見義勇為的行為,
: 本質上甚至原始設計就不鼓勵人民用私人武力暴力去處理事情,即使發生緊急危難或極度
: 誇張極端狀態,法律也不保障出手的人。
: 他們可以坐在安全舒適的地方花上三個月好好的檢討你三秒鐘內當下做出的判斷和行為
: 是不是恰當。只要你這三秒鐘內做出的行為有那麼一丁點的違反法律的嫌疑。
: 就算還你清白,你也要被上沖下洗,自己跑法院,被訊問,請律師,家人同事異樣眼光,
: 光是這個程序過程本身就是一個懲罰,誰叫你要見義勇為,做好人要付出代價。
: 幾個律師也說了,當下如果有個人駕車過去把張文撞倒,信不信你會被關比他還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