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提出中英版意見書 大法官公開決裂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25-12-20 20:40:42
: 蔡宗珍等3位大法官今年10月8日曾發聲明稿表示,應遵守「10名大法官門檻」的修法後

: 定,現行有效的憲訴法是立法院基於憲法明文授權所制定,大法官有遵守義務,無權恣

蔡宗珍大法官以前的看法完全相反,揭露2003年7月發表在月旦法學雜誌上,蔡宗珍大法
官發表的文章「我國憲法審判制度之檢討」裡面,直接說大審法(現在的憲法訴訟法)違憲
,節錄其中一段結論
憲法審判權之行使,乃憲政秩序中各種國家權力行使爭議之解決的「最後的權威」,其職
權之行使範圍與法則本應由憲法明定或授權立法者規定。憲法就此部分既保持沈默,即應
認係憲法有意保留給大法官自主地解釋何謂「憲法解釋」的空間。若未得憲法委託立法,
立法者卻逕自立法而高度限定釋憲者權力行使的方式與條件,實已破壞憲法審判制度作為
確保憲法優位性之機制的重要功能。基此,立法者應修正審理案件法中對於大法官釋憲權
行使上之諸多限制與干預之規定,以強化大法官於釋憲程序中之自主性。
有人知道蔡宗珍大法官這幾年發生什麼事情讓她的看法會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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