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治學者轟: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立刻自行

作者: ip001 (ip)   2025-12-20 19:42:03
※ 引述《gotopark (無限風光在險峰)》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時
這五名大法官依照前一版的憲訴法規定來開會宣判
第三十二條
  聲請不合法或顯無理由者,憲法法庭應裁定不受理。
  聲請案件之受理,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
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未達同意人數者,應裁定不受理。
舊的憲訴法規定,現有8名大法官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
所以要5.3333名(四捨五入6名)大法官參加會議
現在就五個大法官用舊法的程序開一個違法的會議
做出一個程序違法的憲法判決
第 124 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規定枉法裁判,大法官明知道程序不合法
還做出違法的判決,穩妥妥的枉法裁判....
我的看法是,不然趕快策動其他三名大法官的其中一名加入
不然民進黨也不要害了這五名大法官
要六名大法官才能開會議宣判的規定
始於中華民國47年07月11日這一年的版本
是不是民進黨趕緊重新提出釋憲案
針對民國47年7月11日的憲訴法13條、民國107年12月18日憲訴法32條
均宣告違憲,不然這五名大法官依法招開的114年憲訴第1號判決的依據
到底從何而來??
不然民進黨也可以針對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2、3項聲請釋憲
如果針對總統、立法院遇缺不補
已卸任的大法官,可自動回任大法官,不受大法官任期八年限制
這樣不就解套許宗力這幾名已經卸任的,就繼續回來當大法官
跟當年萬年老賊國會議員一樣,當萬年大法官
在為了維持憲法法運作的大義面前
能扯就盡量扯,大法官不要臉,台灣人能拿這五名大法官怎辦勒
只好仰賴民進黨黨團趕快出手拯救這五名大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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