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屈彥辰
3.完整新聞標題:
藍白提出賴總統彈劾案 轟如袁世凱、危害民主憲政
4.完整新聞內文: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劃法修正案,賴清德總統錄影聲援外,也批國會濫權、在野獨裁,
令朝野對抗升溫。國民黨立院黨團、民眾黨立院黨團今共同舉行記者會,宣布將針對賴清德
提出彈劾案,並展開全國公聽會,要求賴清德赴立院報告等。根據彈劾文內容,指至今日止
,距賴清德收到立法院咨請公布今年修正的財劃法,已超過憲法第72條規定的10日,構成違
憲失職,危害國家民主憲政、顛覆國家體制意圖,已昭然若揭,故對其提出彈劾案。
藍白立院黨團今共同宣布針對賴清德提出彈劾案,案由指鑑於被彈劾人賴清德對立法院三讀
通過、經行政院覆議失敗的財劃法透過行政院院長以不副署之方式配合,不依憲法第72條規
定公布,違憲失職,依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7項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2條規定,對賴
清德提出彈劾案。
根據彈劾案說明,立法院11月14日三讀通過修正財劃法,行政院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後,立法院於12月5日投票表決維持原決議,同日咨請總統公布。賴清德原應依憲法第72條
規定於10日內公布,賴清德竟不遵憲法第72條憲法義務,12月12日主動邀集民進黨立委於民
進黨中央黨部進行便當會,主導該會議,並於會後宣稱將「採不副署或副署之後不執行,交
由行政部門做出最終決斷」。賴清德推動主導該違憲行動,在場縱有部分執政黨立委反對,
賴清德仍執意為之,更促使卓榮泰配合其行動。卓榮泰送出不副署簽文後,賴清德再於同日
以「總統用牋」函文立法院長韓國瑜,意圖推諉卸責於卓榮泰。
中華民國行憲百年來,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署制度旨在制
衡總統權力,絕非授予行政部門可逕行否決沒收立法院職權之工具,總統就立法院通過之法
律,可由行政院經總統核可提起覆議,若覆議失敗,則須於收到立法院咨文後10日內公布。
財劃法覆議失敗後公布法律為總統憲法義務,總統並無任何裁量權,自中華民國行憲以來,
亦從未有任何總統曾違反憲法之法律公布義務。縱使總統自己不認同法案內容,也須在憲法
、法律所允許之合法方式下為之,賴清德卻不依循合法管道,與同黨立委、行政院長以違憲
之手段,共同顛覆民主體制與法治國原則,其行為已明確違反憲法第72條。
此情此景,何其相似於110年前之中國,時任臨時大總統袁世凱以「穩定國家、避免內亂」
為辭,逐步架空國會,解散政黨、迫害異己,終至廢除選舉、沒收民權。袁世凯最後更以「
國情不宜民主」為藉口,自立為帝。歷史早已反覆證明,凡以「國家需要」為名削弱國會者
,最終必以「穩定秩序」為由踐踏人民。民主之死,往往不是倒在坦克之下,而是消失在一
次又一次「看似合法、實則專斷」的政治奪權之中。
至今日止,距賴清德收到立法院咨請公布今年修正財劃法,已超過憲法第72條所規定之10日
,已明確違反憲法第72條之憲法義務,構成違憲失職行為。危害國家民主憲政、顛覆國家體
制意圖,已昭然若揭。為維護中華民國之憲政體制,反帝制、反獨裁、反專制擴權,根據憲
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7項,對賴清德提出彈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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