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提案「彈劾賴清德」 藍白黨團

作者: nhk123871192 (歐DODO)   2025-12-18 19:41:21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第 43 條
依前條規定彈劾總統或副總統,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提議,以書面詳列彈劾事
由,交由程序委員會編列議程提報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
全院委員會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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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到那句
「得」由立法院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
它法條不是寫「應」
我百分之百確定不會列席說明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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