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wang (暱稱回來吧)
2025-12-18 16:58:32目前台灣只有規定禁止個人行動器具上路 這是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明訂
個人行動器具:指設計承載一人,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之
自平衡或立式器具。
以法規來說滑步車屬於慢車 又規定慢車行駛車道
新聞影片裏面只有單車道 一開始小弟弟也是靠著右邊騎
所以最多是違反 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
罰款是300~1200才對
把他帶離車道的才是犯強制罪吧
※ 引述《ccf52881 (ccf52881)》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
: 2.記者署名:黃美珠
: 3.完整新聞標題:竹北6歲男童滑步車當「路隊長」 自小客遊覽車排隊陪他龜速前進
: 4.完整新聞內文:
: 2025/12/18 16:01 記者黃美珠/新竹報導
: 新竹縣竹北市溪洲路昨天傍晚鄰近下班時間,1名6歲男童突然滑著他的滑步車「上路」,
: 用小胖腿慢慢在路中央滑著,當起「路隊長」,嚇呆後方一堆大小車流,不管是私家賓士
: 車還是大遊覽車,大家乖乖排隊龜速前進,有些不明白前方在堵什麼的用路人耐不住性子
: ,直接開「叭」,幸好附近車廠等熱心民眾見狀,快速把男童帶離車道,員警也獲報到場
: 、把孩子交還給倉皇尋子中的媽媽,才結束這場鬧劇。
: 竹北警分局豐田派出所表示,男童的行徑不僅危險,也讓其他用路人有致生危險的可能,
: 而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虞;雖然他年幼,但其法定代理人或是監護人仍可被處
: 500元罰鍰,已經先用勸導取代處罰,希望所有為人父母者能引以為戒。
: 這起男童滑步車「路隊長」事件,警方是在昨天下午4點56分獲報,當時距離事發處不遠
: 的溪洲路和新溪街口,剛好有一起事故等待處理,所以局部交通壅塞難行。沒想到事故路
: 段剛過,用路人就發現前方又有小男童阻道,適逢下班尖峰時間,一度引起周邊民眾關注
: 。所幸後來有熱心民眾迅速把男童帶離,才讓交通逐漸恢復順暢。
: 附近目擊者說,男童6歲了還不會說話,母親疑似是新住民,懷疑可能是發展遲緩,所以
: 無法跟人溝通,大家才會直接把小孩帶離馬路,後來看到母親倉皇找來,研判應該是孩子
: 在家人疏忽下,騎著滑步車離家上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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