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5-12-18 14:22:38※ 引述《a828203 ()》之銘言:
: 行政院院會今(18日)拍板國安法修法,明令公開或在網路上鼓吹戰爭言論將面臨相關罰
: 則。外界關注此舉是否會有箝制言論自由疑慮,政委林明昕說,此次修法都是行政罰而非
: 刑罰,主要是避免相關戰爭言論在網路上不斷傳播,條文沒有說要檢舉或申請等行為才成
噁心!
利用行政罰 來規避侵害言論自由的事實!
台灣法律一直以來 就有一個詬病
就是行政罰常常濫權亂罰!
而且不用經過像刑法嚴謹的法律審判程序
只要政府覺得你犯了 就直接罰你
你要打官司為自己辯護 還要交裁判費
如果輸了 裁判費被沒收 然後罰金一樣要繳!
不像刑法上訴是免費!
位階上 雖然刑法高於行政罰
但對民眾的侵害上 一直以來 都是行政罰最嚴重!
以後 網路上講說 川普打委內瑞拉打得好 是不是也要罰?
說烏克蘭不懂地緣政治 被打活該 是不是也罰?
垃圾政府!濫用國安之名 箝制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