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柯文哲FB:法庭講的是證據,不是超譯。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5-12-17 20:28:19
A.指出檢察官在結辯時把法律適用範圍誇大或超譯,如容積獎勵的法令使用與解釋。
B. 質疑檢方起訴理由薄弱、邏輯拉扯過度,例如用偶發事件推斷共犯關係。
C. 強調目前沒有明確證據顯示柯有具體指示或不法行為。
D. 指控檢方為了促成羈押或定罪,不斷修改故事線,使證據與事實不符。
總結來說,文章是在強調柯文哲及其律師團隊認為
檢察官的邏輯和証據不足以成立指控,
而且這個控訴架構如果成立,會讓許多合理合法的都市計畫程序都變成「違法」狀態。
法庭是講究證據的。
金流方面:
目前公開報導與起訴情況,並沒有看到完整透明、明確已查到的「具體金流」物證(例如
銀行匯款紀錄、實際流向的錢款進出帳戶等)已公開呈現在外界證據清單裡。
1. 檢方指控有收受款項,但金流証據不足
檢方指控柯文哲涉嫌收受不正當利益、收賄等罪名,包括約 1,500–1,710 萬元的
款項(檢方指稱接受賄款)。但這多半來自檢方起訴書的敘述,而不是公開透明追查到的
完整銀行金流證據。
2. 扛1500萬現金出國
目前檢方的主張
檢方認為 柯文哲收受沈慶京的 1,500 萬元賄款,交給貼身秘書「橘子」許芷瑜保
管,橘子後來離境未返。檢方因此認為她可能對金流有關鍵知情或處理紀錄。
沒有公開確鑿的「現金裝在行李箱」實證
目前媒體與法院公開的資料 沒有透露具體證據 顯示:
‧ 她實際 拿著 1500 萬元現金裝進行李箱搭飛機出境
‧ 或是有任何出境前的照片/機場監視錄影影像
‧ 或具體證明物(例如出境時的報關紀錄、銀行提款單、航空行李查驗紀錄)
因此這部分仍屬於 檢方推論或間接判斷,而不是已經被公開透明展示的確鑿物證。
1500 萬元現金如果全部是新台幣紙鈔,重量可能相當於 24公斤左右
需要24吋 半個人高的行李箱才裝得下
實際上 帶這麼多現金出國不是不可能,但通常很不尋常 (絕大多數人不會這麼做,而且
現金不得不向海關申報)。目前沒有公開證據證明她真的這樣做。
3.
海關有可能X光掃不出裝了這麼多錢的行李箱嗎 ?
幾乎不可能「完全看不出來」。但也要說清楚:X 光看得出「異常」,不一定會自動判定
是現金。
這24公斤的實體紙鈔 在 X 光下會呈現 一大塊「顏色很一致的實心區塊」
這種東西,對安檢來說是 超級顯眼的異常物。
就算你分成:3~4 包塞衣服、夾層、包包裡在 X 光畫面上會是:
多個「整齊、密實、不自然的長方體」這跟衣服、書、盥洗用品 長相完全不同。
安檢員不需要知道那是「錢」 只要知道「這個不正常」,就會被拉去開箱
簡單整理一下爭議的幾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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