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講一句難聽的 因為社會成本太高了
大家要知道 現在文明社會的法律
不是在保護個人 而是在保護這個社會
當修法重判後 這些酒駕的人去被關或是死刑
都是對社會是一個損失
被關 監獄要蓋要錢 管理要錢
這些錢可能比死去的人還貴
死刑 社會失去一個勞動力 沒稅收
社會損失當初教育這個人的錢
畢竟酒駕的人數遠大於被撞死的人數
被酒駕撞死的人很可憐 R.I.P.
但某種意義來說 這是必要之死
比起修法重判的社會成本來講
這些生命是可承擔的
生命不是無價 是有價的
而且這個價遠比你想的低
同理也可套用到違停 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