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你很疑惑的現實狀況,
其實是兩個截然不同的體制
合在一起產生的
從遠因來說:
臺灣四百年來從中國大陸各地移民來
形成了多族群的臺灣社會:閩南 客家
閩南就是一個不同於客家、原民、外省,
是族群性特別強性格特別悍的族群。
它們更不喜歡被異族統治,而希望自己族群是統治階級,因此
對閩南而言,臺灣是他們閩南的臺灣國,
臺灣國其實是一種法西斯的內核。
結果國民黨外省外來政權1945來把這個閩南的臺灣國鎮壓了,是為歷史上228事件,其本質
就是臺灣國的起義,但是被強大的火力支援
因此閩南族群的臺灣國“革命”失敗了。
可是一直到現在屬於臺灣國要凌駕中華民國的
閩南政治族群運動仍然持續著。
中華民國是中國大陸帶來的,抄的憲法是
民主共和的框架,五權分立;
臺灣國是閩南族群本身的族群國家,
他們是大臺灣民族主義法西斯。
所以你看閩南的執政黨、閩南政府,
他們做事起來根本沒有甚麼五權分立的概念,
因為是中華民國的民主共和框架把一個法西斯的臺灣國給框住了。他們其實根本沒有
那些權力分立的概念,都是一體管轄:
所以司法誰說了算?
憲法解釋誰說了算?
立法機關立法不滿意執不執行的是誰說了算?
招標誰能得標誰說了算?
...
..
等等的現象就是因為這樣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