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xxp (若水)
2025-12-13 19:17:19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照理說應該地位平等,但立法權才是制定規則的;
先假設行政權需要依法行政,立了法就要照做,
這樣行政權根本沒法跟立法權對抗吧?
假設一個情況:
立法權起手式就先修法讓能否決法律的憲法法庭無法運作,
要運作就要提我同意的人選,那自然就會是我支持的人,一樣挺立法權。
接下來就可以開始隨便立法,反正你就是要做(依法行政),
立的任何法也不會有違憲失效的問題;
要嘛無法判違憲、要嘛上去的是我的人不會判違憲。
所以要嘛行政權直接翻桌,要嘛就是立法權獨大。
所以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
這個假設情境行政權要怎麼制衡立法權?有沒有相關的八卦?